各学院、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4]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号)的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两份;
2.申请学位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2)一份;
3.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3)两份。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Word版本(论文文档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发至学籍科邮箱hnddxjk@163.com。
(三)材料提交流程
学习中心收集学生学位申请材料→专业所属教研室审核签字→教研室所属学院审核盖章→教务处学籍科汇总初审→学位审核委员会复审盖章→提交至国开总部学位办终审。
(四)时间安排
1.4月25日前,各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 号)的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合格的学位申请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2.5月10日前,学籍科使用总部分配的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账号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初检;5月21日前,组织学位审核委员会复审初检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
3.5月28日前,学籍科通过教务系统学位管理模块向国开总部学位办公室提交学位审核委员会复审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及邮寄报送学位申请纸质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国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
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质量,以及论文评审表的规范性。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上报学位论文前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把关。
(三)学籍科使用总部统一分配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账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查重初检。账号只限于查重本学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论文。查重检测结果不超过30%的,视为检测通过;检测结果超过30%的,除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专业的学位论文外,均视为检测不通过。查重初检未通过的,取消学生当学期学位申请资格,可顺延至下学期申请。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是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查重初检结果与总部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以总部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
(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补充说明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2.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五、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国家开放大学继续开展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合作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合作学位授予对象为2026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事宜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7)并签字确认。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和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其他专业的学生仅可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六、其他事宜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教研室应充分认识学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加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宣传、指导、支持服务力度,按规定将各项学位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保证学位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各学院、教研室应及时将合作高校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告知学生,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联系人:王林香 林兰芝 电 话:0898-66211147
附 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4.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6.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
7.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
17号-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工作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