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广播电视大学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

  • 作者:信息办
  • 来源: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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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4-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应用系统项目开发管理流程,及时提供满足管理和业务需求的应用系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我校应用系统开发管理、二次开发管理等工作;信息系统开发工作包括外包开发和本单位自行开发两种。

  第三条   对于外包开发项目,合作方为软件或服务供应商;对于自行开发项目,合作方为本单位系统开发团队。

  第四条   其他的组织机构:一是根据项目规模及省工信厅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聘请第三方的项目监理公司;二是在项目签约后成立相应的项目组,其成员是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人员又分为技术和业务人员两个部分;三是根据项目规模及我校的项目管理规定确定是否需要设立项目领导小组,若设立项目领导小组其成员则由甲乙双方的领导、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公司的责任人等组成。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需求提交部门职责

  业务部门负责需求的提出、参与需求规格说明书业务部分的制定、参与需求审核及演示版审核、负责用户权限和功能测试的业务部分、配合安装部署试运行环境和产品验收。

  第六条  信息办的职责

  负责受理业务部门提出的需求,进行初步的需求分析,确定项目的大致规模和实现过程,同时需要进行安全等级的分析,协助国资委进行项目招标;负责质量控制,协助国资委组织产品验收和正式投产使用;负责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整体协调工作。

  第七条  合作方职责

  负责进行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代码编制、测试、安装部署、系统使用培训、系统维护培训和项目验收,保证产品符合事先所设定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第八条  项目监理方职责

  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协调甲乙双方的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提出需求

  业务部门提出待开发应用软件的文字需求,具体包括:时间要求、功能要求、权限控制、安全要求、业务流程、输出报表和具体的业务参与人员及人员分工与联系方式。

  第十条  受理

  信息办在接到业务部门、已经过学校领导审批通过的合格需求后,立即着手安排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任务计划,包括人力资源和时间要求的考虑,根据工信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和项目规模确定实现途径:项目投入资金小于一定金额、无需校外招标的项目可直接进行校内招标选定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投资规模大于以上金额的需先找软件设计公司进行需求分析和初步设计,然后依据其初步设计结果制作招标文件、进行校外招标,通过招标程序确定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项目正式启动

  签订合作协议后,双方或三方(含项目监理方)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具体的人员分工与联系方式等,宣告项目正式启动,并根据项目规模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需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其组成成员。

  第十二条  需求分析

  项目组乙方成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并负责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起草、定稿工作。

  第十三条  需求审核

  项目组成员进行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审核,合作方提供审核所需的材料和需求规格说明书,技术人员负责技术问题的解释。业务部门应认真审核需求规格说书所描述的内容是否符合业务处理和管理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项目组的技术人员要重新进行需求分析,直到审核通过为止,参与审核的业务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概要设计

  合作方对审核通过后的需求按软件开发流程开始进行概要设计。

  第十五条  概要设计审核

  项目组的甲方人员对合作方的概要设计进行审核,包括:是否符合业务部门提出的业务处理和管理要求,是否符合软件开发标准的要求,结构是否合理。审核未通过的,合作方要重新进行概要设计,直到审核通过为止,参与审核的人员要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演示版开发

  合作方对概要设计通过后的需求进行演示版的开发,完成所有界面设计、业务流程和功能规划。

  第十七条  演示版的审核

  项目组的甲方人员和合作方共同进行审核演示版,业务人员要对操作界面、业务流程和功能划分进行确认,如未达到业务部门的要求,需重新进行演示版的开发,直到审核通过为止,参与审核的业务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详细设计和代码编写

  合作方对演示版审核通过后的应用开始进行详细设计和代码编写,并按软件开发标准文档模版补充和完善详细设计说明书。

  合作方对代码编写完成的应用产品编写安装维护手册、升级安装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测试用例报告,并进行多种方式的测试,包括:开发人员自身的测试、测试人员的测试,测试环境的测试。测试的内容不仅需要包含功能需求,也需要包含业务系统的安全需求,测试人员在测试完成后应编制测试报告,如果出现BUG或者不满足安全需求,要求填写BUG记录表,提交给开发人员修订程序代码,直到测试完全通过为止。

  第十九条  安装部署试运行

  项目组的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进度安排通知合作方开始安装部署试运行时间。由项目组进行安装部署试运行工作,并由业务部门负责用户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条  试运行审核

  项目组甲方人员进行试运行审核,审查测试用例、测试报告以及相关的技术文档,对程序中的关键点和安全需求按照测试用例报告进行严格测试,业务部门应配合项目组对应用产品进行试用,验证产品功能是否满足业务处理和管理的要求,如果试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业务处理或管理要求的,应认真填写问题反馈意见书。如果业务部门有反馈意见表明试运行不合格,项目组的乙方要重新进行代码编写、修改和测试,直到试运行通过为止。

  第二十一条  产品验收

  项目组的甲方人员对合作方提交的应用产品进行验收,主要根据试运行用户测试结果和合同中规定的验收文档和其他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技术部门负责严格检查技术文档,业务部门负责严格检查业务操作文档,并各自出具验收报告,由学校国资委汇总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结论后报项目领导小组。若验收不合格,由学校国资委与合作方重新商定验收时间,择日进行,直到验收通过为止。

  第二十二条  投产上线

  在产品正式投产使用前,由信息办负责对系统的基础架构平台进行安全检测与评估,安全检测的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信息系统功能隐患、结构合理性、源代码缺陷、服务能力(压力测试)。信息办确认该系统满足信息安全基本要求后,产品才可以正式的投产使用。

  第二十三条  记录归档

  项目组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将所有记录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

  学校拥有该项目100%的知识产权,故项目移交时应该包含完整源代码和开发文档,自始至终均有学校固定的科技人员参与整个项目的开发,并提供二年的免费服务(不含新功能的开发)。未经学校许可,合作方不得私自转让和拷贝该系统的源代码、发行版本、数据和开发文档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海南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