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课程责任教师及辅导教师的网上教学行为,加强网上教学支持服务,提高网上教学质量,现对本学期网上教学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5月6日之前,请按以下要求完成非统设课程页面栏目设计并上传好相关资料。
(一)非统设课程要确页面至少具备“课程教学”、“考核方案”、“教学辅导”、“教师信息”、“形考作业”、“教学活动”等模块主题(主题名称仅供参考,可以自拟),要求简单明了,字数宜为4—6个。还可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增设栏目,如“案例分析”、“直播课视频”、“知识拓展”、“参考资料”等。非统设课程的栏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项。
(二)对于统设非网络核心课,要在国开已建资源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补充完善。补充资源时,需要在文件名称前加“(省)”或者“海南分部”等区别总部资源。
二、5月6日之前,课程责任(辅导)教师须在课程页面发布告知贴,引导学生进入网上课程学习,及时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
三、每门课程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按规定安排2-3次,实时教学活动应做到有设计、有主题、有组织、有互动、有效果、有总结。
课程责任教师应加强实时教学活动主题和形式的设计,充分准备,并根据安排准时开始网上实时教学活动,组织、引导好整个活动过程。开始前,教师应先在论坛发布开始教学活动的提示贴,接着发布主题帖开展教学活动,活动结束时,教师应发帖告知活动结束,并对活动发帖进行总结整理,有价值的帖子做置顶、精华等处理。活动结束后应对教学活动内容及时进行总结整理,编辑成word文档,并发布在课程“教学辅导”栏目里,方便学生查阅。
对于当前学期因为疫情原因不开设面授的课程,课程责任教师要及时(原则上不超2个工作日)回答课程讨论区学生的提问。
四、自查与督查要求:
(一)课程责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在第十八周前对学习平台的资源进行自查、备份,并建立课程电子档案。
(二)学科学院每学期应对课程责任教师的网上教学至少检查一次,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总结实施网上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网上教学成果。并形成检查报告留查。
(三)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将对课程责任教师网上教学进行专项督查。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 “教师信息”模块必须含有教师的简介、联系电话和E-mail。
(二)“课程教学”模块应在学生选课数据导入之前上传课程说明、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
(三)“形考作业”模块应在学生选课数据导入之前上传课程总的考核项目比例、形成性考核实施细则和形考任务的操作流程等。
(四)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可上传音频、视频、网络课程、微课等类型的辅导资源。资源大小尽量控制在20MB之内。若大于上传标准,请联系教务处给予技术支持。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