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教务处
  •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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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5-0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2020]2号)文件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

 2.将于2020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语言考试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非英语类(不含维汉双语、新疆试点方向)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20年5月15日前,各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并将申请学位学生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总校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初审,海南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负责复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

(二)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两份;

 2.申请学位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3)一份;

 3.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4)两份。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Word版)、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文件)、查重报告至教务处学籍科电子邮箱hnddxjk@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的写作指导、答辩工作原则上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开教函〔2020〕12号)。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三)各学科学院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行文规范,以及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上报学位论文前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把关,论文查重初检。

(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2.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3.从本学期起,学位论文评审表最后一页“分部复审意见”栏增加“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主席(签名)”。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主席须在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评审表中签署姓名。

五、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一)部分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合作高校的规定执行。请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5),并签字确认。

(二)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和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

(三)目前,国家开放大学与部分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协议已经到期,不再继续合作专业的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1.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管理专业:东北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17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且于2020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0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

2.护理学专业:首都医科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20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0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申请首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材料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

3.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北京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13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2013年秋季及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

4.园艺专业:中国农业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12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2013年春季及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

5.英语、商务英语、金融学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19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且于2021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2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学生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学士学位时,须满足以下外语考试条件之一:(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通过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英语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合格;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基础课(大学英语A)统一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2)金融学专业:北京地区学员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外埠学员通过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英语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基础课(大学英语B)统一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6.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总部已与相关合作高校终止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

(四)法学、社会工作、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总部已与原合作高校续签了协议,继续合作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宜按照原规定执行。这六个专业的学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相应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香  林兰芝

电  话:0898-66211147

附  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4.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因附件太多以电子版发送)


                                                                                                2020年5月6日

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材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