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士学位论文管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放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的查重、答辩等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学位论文查重
学位论文定稿后答辩前由学院统一按专业分别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重结果。
向国开报送申请学位数据时,按国开要求需要再次查重的,根据教务处学籍科的通知由学院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报送相关论文的电子版。
二、答辩
答辩小组成员一定要确保是5人及以上的单数。小组成员包括:答辩主持人1名,答辩教师若干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少于2人。校部答辩主持人须持证上岗。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注:答辩小组构成遵循指导教师回避原则;指导教师在不影响答辩小组组成的情况下,应实行本次答辩全场(一般为半天)回避。)
各学院在当学期答辩7天前,将答辩小组构成及答辩学生名单(含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格式如下:
XX学院20XX年XX学期XX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答辩主持人:
答辩小组成员:
答辩秘书:(不包含在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中)
参加答辩的学生:1.XXX学生(指导教师:XXX);
2. XXX学生(指导教师:XXX)……
答辩结束后3天内学院将答辩结果盖章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格式如下:
XX学院20XX 年 XX 学期XX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结果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指导教师 | 答辩成绩 | 答辩主持人 签名 | 答辩小组成员 签名 |
三、学位论文审核
学位论文实行三级审核,第一级由专业责任教师进行一审;学院在报送教务处之前进行二审;学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按学位论文规范,进行学位论文终审。
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每个学期开一次评审会,会议日期安排在3月和9月,终审结果按以下格式公示及备案:
20XX年 XX学期XX专业学位论文终审结果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指导教师 | 终审结果 | 评定委员会(签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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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0年1月8日